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事訴訟法上
Code of Civil Procedure (1) 
開課學期
112-1 
授課對象
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陳瑋佑 
課號
LawILS7061 
課程識別碼
A41 M0141 
班次
03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全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星期五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與大學部合開。與邱聯恭合授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學期講授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、訴之類型、訴訟之開始、訴訟要件、訴訟上請求、法院、當事人。 

課程目標
講授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,並透過實務及學說上爭議問題之說明,使修習本課程者掌握民訴法規範解釋論之基本方法。課堂中案例之講解、期中、期末考試及案例研析報告之繳交,則係以培養修習者分析及解決實際問題之能力為旨。 
課程要求
(1) 期中考、期末考
(2) 指定案例之研析報告

※課程注意事項:
(1) 本學期第6週(10/11、10/13)原則上將採遠距授課,授課教師將上傳課程預錄檔。
(2) 不能接受部分遠距授課、授課時間長於正常授課時間者,請勿選修本班。

※加簽事宜:
礙於教室座位數量限制,選課人數未滿83人者,加簽至83人(大學部及科法所合計)。
欲加簽者,請至下列網址詳閱規則及填寫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3nNvi5hJsjRGHfCW9

※旁聽事宜:
同學可在不影響修課同學座位前提下旁聽,惟不開放講義簡報下載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邱聯恭,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(一)、(二)、(三)
許士宦,民事訴訟法(上)、(下)
 
參考書目
參考上課講義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 
50% 
 
2. 
期末考 
50% 
 
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以錄音輔助,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
作業繳交方式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月6、8日  合班授課
總論―從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實體法之應有關係,談論訴訟法上諸基本要求、訴訟法之研習方法及解釋、適用方法  
第2週
9月13、15日  合班授課
總論―從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實體法之應有關係,談論訴訟法上諸基本要求、訴訟法之研習方法及解釋、適用方法 
第3週
9月20、15日  合班授課
總論―從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實體法之應有關係,談論訴訟法上諸基本要求、訴訟法之研習方法及解釋、適用方法 
第4週
9月27、29日  分班授課
民事訴訟法概論
9/29中秋節放假 
第5週
10月4、6日  訴之概念、類型
起訴之程式 
第6週
10月11、13日  本週遠距授課(上傳預錄檔至NTU COOL)
起訴之效力:當事人恆定
訴訟要件概論 
第7週
10月18、20日  訴訟客體論:訴訟標的概念 
第8週
10月25、27日  訴訟要件:重複起訴之禁止 
第9週
11月1、3日  訴訟要件:既判力之一事不再理 
第10週
11月8、10日  11/8期中考
訴訟主體論:法院體系 
第11週
11月15、17日  11/15校慶放假
11/17合班檢討期中考題及研討題第18題第1、2、3、4、9、11小題(邱老師) 
第12週
11月22、24日  11/24全校運動會
訴訟要件:普通法院審判權、土地管轄權  
第13週
11月29、12月1日  訴訟主體論:當事人概念
訴訟要件:當事人能力 
第14週
12月6、8日  訴訟要件:當事人適格 
第15週
12月13、15日  訴訟要件:訴訟能力、法定代理權
訴訟要件:權利保護必要 
第16週
12月20、22日  期末考週
12月20日期末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