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名稱 |
民事訴訟法上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(1) |
開課學期 |
112-1 |
授課對象 |
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陳瑋佑 |
課號 |
LawILS7061 |
課程識別碼 |
A41 M0141 |
班次 |
03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全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星期五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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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與大學部合開。與邱聯恭合授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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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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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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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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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講授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、訴之類型、訴訟之開始、訴訟要件、訴訟上請求、法院、當事人。 |
課程目標 |
講授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,並透過實務及學說上爭議問題之說明,使修習本課程者掌握民訴法規範解釋論之基本方法。課堂中案例之講解、期中、期末考試及案例研析報告之繳交,則係以培養修習者分析及解決實際問題之能力為旨。 |
課程要求 |
(1) 期中考、期末考
(2) 指定案例之研析報告
※課程注意事項:
(1) 本學期第6週(10/11、10/13)原則上將採遠距授課,授課教師將上傳課程預錄檔。
(2) 不能接受部分遠距授課、授課時間長於正常授課時間者,請勿選修本班。
※加簽事宜:
礙於教室座位數量限制,選課人數未滿83人者,加簽至83人(大學部及科法所合計)。
欲加簽者,請至下列網址詳閱規則及填寫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3nNvi5hJsjRGHfCW9
※旁聽事宜:
同學可在不影響修課同學座位前提下旁聽,惟不開放講義簡報下載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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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邱聯恭,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(一)、(二)、(三)
許士宦,民事訴訟法(上)、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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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參考上課講義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中考 |
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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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考 |
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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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以錄音輔助,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|
作業繳交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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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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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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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月6、8日 |
合班授課
總論―從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實體法之應有關係,談論訴訟法上諸基本要求、訴訟法之研習方法及解釋、適用方法 |
第2週 |
9月13、15日 |
合班授課
總論―從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實體法之應有關係,談論訴訟法上諸基本要求、訴訟法之研習方法及解釋、適用方法 |
第3週 |
9月20、15日 |
合班授課
總論―從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實體法之應有關係,談論訴訟法上諸基本要求、訴訟法之研習方法及解釋、適用方法 |
第4週 |
9月27、29日 |
分班授課
民事訴訟法概論
9/29中秋節放假 |
第5週 |
10月4、6日 |
訴之概念、類型
起訴之程式 |
第6週 |
10月11、13日 |
本週遠距授課(上傳預錄檔至NTU COOL)
起訴之效力:當事人恆定
訴訟要件概論 |
第7週 |
10月18、20日 |
訴訟客體論:訴訟標的概念 |
第8週 |
10月25、27日 |
訴訟要件:重複起訴之禁止 |
第9週 |
11月1、3日 |
訴訟要件:既判力之一事不再理 |
第10週 |
11月8、10日 |
11/8期中考
訴訟主體論:法院體系 |
第11週 |
11月15、17日 |
11/15校慶放假
11/17合班檢討期中考題及研討題第18題第1、2、3、4、9、11小題(邱老師) |
第12週 |
11月22、24日 |
11/24全校運動會
訴訟要件:普通法院審判權、土地管轄權 |
第13週 |
11月29、12月1日 |
訴訟主體論:當事人概念
訴訟要件:當事人能力 |
第14週 |
12月6、8日 |
訴訟要件:當事人適格 |
第15週 |
12月13、15日 |
訴訟要件:訴訟能力、法定代理權
訴訟要件:權利保護必要 |
第16週 |
12月20、22日 |
期末考週
12月20日期末考 |